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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南一中學生的行為觸犯毀損罪嗎? [打印本頁]

作者: humorfinder    時間: 2013-12-27 07:29 PM     標題: 南一中學生的行為觸犯毀損罪嗎?

本帖最後由 kuo_56 於 2013-12-28 01:41 PM 編輯

四名南一中用完餐準備離開,但這時候這名穿格子衣服的卻又走進店裡,
伸手拿了新的菜單揉一揉丟進湯碗中
,這樣有觸犯什麼刑事責任嗎?
作者: 0922leetina    時間: 2013-12-27 09:08 PM

沒有刑事罪啦別亂安罪名 說穿了不過就是惡作劇
作者: kira9060336    時間: 2013-12-27 11:57 PM

沒有喔,但這種型為就是不對
店家免費給學生加飯可不是應該的
更不是欠那幾個人的
再說店家要求出示證件完全是合理的要求
他的的行為只是讓自己丟臉、讓其他同學、店家困擾而已
應該是哪邊的教育出了問題吧
作者: 樟芝荷    時間: 2013-12-28 09:23 AM

沒有罪啊,否則店家可以提告,南一中也不會這麼囂張地護衛學生
今天不管是哪裡來的消費者做出這樣的舉動,任脾氣再好的店家也會不爽
店家站在學生的角度,因為發育中的孩子會吃不飽,所以讓孩子們免費加飯
但這可不是人人都有的,要求出示學生證本屬合理,而且也才對其他非學生的顧客有個交代

那麼新聞上吵得沸沸揚揚的這個案子
小朋友明明就有帶學生證,只是不願意拿出來,這是在任性什麼?
難不成以後這些孩子出國,海關要求出示護照,也在那邊跟人家爭得面紅耳赤嗎?
既然有遊戲規則,就應該照著走
好了,店家最後看到學生證也給了加飯了,那用餐完幹嘛多那些舉動?
是因為有其他人在看,自己面子掛不住,所以想發飆,學"旁太濕"在華府撒尿嗎?
我想如果是在自己家裡,把飯碗倒扣、亂丟垃圾,肯定被爸媽念到死

然而,這些孩子的父母、師長人在哪呢?至今還沒看到個像樣的道歉
只看到今天早上店家出面說了,"對不起,是我們書讀得少"
旁人感受到的是心疼,以及唸書好到像南一中又怎樣的悲哀
作者: auaubbs    時間: 2013-12-28 09:52 AM

我想應該是沒罪
只是他們這些學生的
行為很沒禮貌,
看到這則新聞真的挺搖頭的
作者: btuse    時間: 2013-12-28 10:57 AM

沒犯法律上的罪
不過, 很沒禮貌就是了.
校方也真是姑息, 說是店家桌面沒整理乾淨, 服務不好.
沒整理乾淨不會叫店家收拾一下? 不然就自己動手收拾一下.
服務不好就能採取報復的行為??
作者: happykong    時間: 2013-12-28 09: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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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xnasa2533    時間: 2013-12-28 11:47 PM

個人認為
應該會有毀損的問題
只不過到檢察官那裏去八成會因為微罪的理由不起訴或緩起訴之類的
作者: qaz24756332    時間: 2013-12-29 12:02 AM

不會有罪啦
只是會讓部分社會大眾很憤恨不平啦
我個人是覺得學生稍微幼稚了點啦
而且學校老師沒必要躺這趟渾水
跟媒體說力挺學生
有錯就改 有錯就教 哪邊錯哪邊改
哪來這麼多後話

作者: h89627s    時間: 2013-12-29 12: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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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d2s78900    時間: 2013-12-29 1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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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pw75    時間: 2013-12-29 12:57 AM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中之毀損器物罪,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令致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根據法律規定 應該還不到毀損器物罪的成立條件(菜單不堪使用)


除開法律問題 四名高三學生的行為確是很不良的示範
而後續學生與學校的回應更是另人搖頭

不論店家的行為讓你感到不快
用破壞的行為來表達不滿是不恰當的

店家以取消優惠及新聞爆料的方式讓四名學生感到壓力時
不正面尋求解決方法
只會躲在學校及師長後面
消極的態度令人生氣

學校為了校譽而找藉口推拖並模糊問題
方法十分不智
正面回應並道歉才會讓人覺得有擔當

其他同學認為四人犯錯與學校與其他學生何干
為何要取消優惠

一點學校的歸屬感與榮譽心都沒有

四名學生所犯的錯不過是年輕人沖動下的行為
向店家誠懇的道個歉就可以解決的

但事後學生與學校的反應
反而出現更多深層的重大問題
這才是學校與教育高層要警覺的

如果犯錯就只會找藉口硬坳
對個人與團體的認同與榮譽都欠缺

就算學業上的表現再好
教育上還是失敗的
不是嗎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3-12-29 03:34 AM

這學生們行為當然不好 沒到法律責任..

時事版有人發這報導 不過真相如何就不知道了??各說各話!!

假設是學生們行為不當就是學生們的錯 現在校方某老師還跳出來說遇到服務態度不好店家也會做同樣的事情出來...
作者: reg6653    時間: 2013-12-29 05:56 AM

現在的學生好像只會念書.....
作者: b456bb    時間: 2013-12-29 06:05 AM

真希望有條最可以怎麼整人就可以整回去的法令
這事件完全是道德問題
建議老闆可以揉報紙丟他

作者: winrar070    時間: 2013-12-29 09: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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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89488    時間: 2013-12-29 10:12 AM

本帖最後由 kuo_56 於 2013-12-30 07:42 PM 編輯

現在的學生有的就很白目阿,都不知道店家會有這個加飯活動除了想要讓店裡生意更好也是為了體恤這些讀書的學生們可以吃個飽,但店家唯一做的不好的就是把這件事情公佈於媒體,現在的媒體實在太恐怖了,而且店家不該因為四個學生否認了全部的南一中學生.該受處罰剝奪優惠的是這四個學生才對,這也才能教育到他們,而不是像軍中一樣,一人犯法,全營招回
作者: igoutea    時間: 2013-12-29 10: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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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水鴨    時間: 2013-12-29 1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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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1234567898528    時間: 2013-12-30 03: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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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94334op    時間: 2013-12-30 08:58 PM

沒有犯罪啦,這樣都犯罪那餐館不都一堆人被抓了,

這是道德問題,法律不評價這種行為,

我是覺得台灣在強調人權的同時,每個人都擴張自己的權利,

這種衝突看起來會愈來愈多,台灣社會應該會愈來愈亂。
作者: PILICAT3    時間: 2013-12-30 09:41 PM

吃完後~拿新菜單(請問交易結束後~菜單是免費供應嗎~紙不用錢?)
所以這已經犯罪了(只是大家要給那些學生台階下而已)

除非這菜單是這位學生的~不然大家一人撕一張.全世界的人都去撕一張阿看這家店如何
沒罪嘛~就因為是高材生未來還有很好的路(所以為了這件事而毀了~是大家也不樂見的)
能把她們導向正途~大概也是不起訴她們的因素啦

不過就我看來~會認錯才是好學生(別人.老師.政客~誰來說誰有罪~都不是當事者)
當事者認錯~才能有勇於承擔的肩膀
誰先道歉(誰就先贏了)
作者: bedream    時間: 2013-12-30 11:15 PM

這其實很可笑
明明就是店家好心
但是卻變成訴諸法律這麼殘酷的現實
作者: weiyo    時間: 2013-12-30 11:44 PM

最大的問題還是教育吧
真的不懂了
雖然全世界都一樣

作者: css2013888    時間: 2014-1-1 03:05 AM

刑事罪是嚴重的犯法行為這樣的行為無法可管的情形之下只能說是那人的情緒問題和個人的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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